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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荆门市下月1日起至6月30日 一江十二库禁渔

荆门晚报   钓鱼人   2017-02-21 10:13:36

记者昨从市水产局获悉,从3月1日起,我市一江十二库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,禁渔期至6月30日12时结束。今年禁渔的一江十二库包括汉江,漳河、惠亭、高关、吴岭、仙居河、象河、岩垱、建泉、黑龙泉、新埠河、龙泉和樊桥水库。

记者了解到,从2002年起,长江流域首次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。2003年,根据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湖北段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知》要求,汉江荆门段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实行禁渔期制度。根据政策调整,从2016年起,禁渔时间提前到3月1日。

我市自2003年实施春季禁渔以来,不仅保证了草鱼、鲢鱼、鲤鱼等主要经济鱼类的正常产卵及仔鱼的孵化生长,减轻了幼鱼被捕杀的程度,还使花鲢等一些严重衰退的优质鱼种数量有了不同程度的回升。同时,禁渔期后,捕获的鱼个大,平均单网产量明显提高。

从下个月1日起,我市一江十二库将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,禁渔期间,我市将全力开展“清江”行动,确保“江中无渔船、岸边无网具、市场无江鱼”。市水产局规定禁渔区在禁渔期内,禁止捕捞作业、游钓和水禽放养,禁止挖沙采石,禁止销售、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。

据市水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今年,我市会严格实施春季禁渔期制度,巩固禁渔工作成果,以增加渔业增殖放流的范围和数量,进一步丰富天然水域渔业资源。不仅如此,今年,还将积极组织开展保护渔业资源的宣传活动,争取全社会参与支持。